护卫支队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护卫支队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方针,教育全体干警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努力创造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2、领导业务科室拟定执勤方案,审定重点守卫目标,合理部署警力,确保集团公司由经警担负守卫任务的 244 处要害部位和首脑机关安全无事故。3、定期组织军政业务训练,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岗位练兵,努力提高全系统军政素质和安全意识及技能。4、抓好队伍自身建设,加强法纪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保持队伍政治上的坚定和可靠。5、深入基层警队和哨位,调查研究,查隐患、堵漏洞,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纠正失职行为,严肃查处违章作业现象。6、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四防一保”安全措施的落实,防止重大火灾、盗抢、爆炸、破坏等严重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7、抓好本部门机动车辆、通讯、警用器材、服装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和失火失盗问题,保障后勤、服务基层。8、掌握敌社政情,排查矛盾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体性上访劝阻、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避免事态扩大,维护企业稳定,保障生产建设安全顺利进行。9、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并组织实战演练。10、支队长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