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预防制度讲解了煤矿井下及井口房的火灾防控要求。该制度明确禁止在井下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除非在特定条件下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制度强调严禁在规定以外地点开展此类危险作业,并指出当主要硐室和进风大巷位于煤层中且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时,同样禁止进行相关焊接工作。为了防止烟火侵入井下,规定进风井口必须安装防火铁门并定期维护,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止烟火进入的安全措施。此外,制度还要求地面设置消防水池,确保其水量充足并与井下消防系统连接,同时明确了井下消防管路系统的具体设置标准,包括支管阀门和三通阀门的间距要求。最后,制度规定每季度需对井上下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其正常运行。火灾预防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从事井工煤矿生产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井下作业环境的安全性,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这不仅涉及到矿山内部的机电维修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一线矿工,也涵盖了负责矿山设计、建设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通过对制度的学习与执行,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