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机电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负责全矿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工作。第二条 负责全矿井上、下高低压供用电设计、管理和月度电费的结算工作。第三条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专用工具的计划、使用、大修和报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台帐及相关管理制度。负责设备的验收、库存及发放工作。第四条 负责全矿检修计划的编制、检修措施的审批及组织实施。第五条 负责各类配件的计划审批及发放。第六条 负责 10mm;以上电缆的计划管理及发放。第七条 负责全矿的科技环保和计量工作。第八条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质量验收、防爆检查及考核工作。第九条 参加全矿机电专业的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制定、达标、检查及考核工作,负责相关内业资料。第十条 负责矿井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年度检查、检测工作。第十一条 负责雨季三防和冬季四防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负责全矿井科技管理工作。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有关资料。第十三条 负责本业务范围内零工的管理及考核。第十四条 负责与各单位机电设备、大型材料的月度对账及考核。第十五条 负责大修费、环保费、检测费、计量器具等费用的控制和使用。第十六条 负责对区队机电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管理。第十七条 负责非标准件的图纸审核及加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