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室统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调度室统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第 1 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第 2 条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第 3 条负责各类调度安全生产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第 4 条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第 5 条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第 6 条未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调度室统计员负直接责任。第 7 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调度室统计员负直接责任。第 8 条不按时报送各类生产调度报表、调度统计数据出现错误的,调度室统计员负直接责任。第 9 条未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调度室统计员负直接或主要责任。第 10 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调度室统计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二)对他人为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第 11 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调度室统计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调度室统计员负直接责任。第 12 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