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指挥(兼应急救援)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调度指挥(兼应急救援)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二、负责矿日常安全生产(建设)的协调和调度指挥,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建设)动态,协助有关领导抓好日常工作。三、负责接收和传达矿领导和地方政府调度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四、组织生产(建设)调度会,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不按期完成的单位组织分析追查原因,拿出处理意见。五、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要求,做好重大事故的调度处理工作。六、深入现场,熟悉了解矿井的通风系统和生产(建设)系统,正确及时地安排、指挥处理生产(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隐患。七、对危及矿井安全生产(建设)问题及时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八、参加各类生产(建设)事故的分析,追查和处理。九、负责向上级调度部门和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