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突队考勤管理制度防突队考勤管理制度为加强本队的考勤及请假管理,提高出勤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矿有关规定,结合本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考勤管理1、值班队长负责当日的考勤管理。2、每月 25 日前办事员负责汇总上一个月的考勤,汇总后,将汇总表呈主管队长审阅后,交劳资科。3、考勤文档包括考勤原始记录和考勤报表,由办事员负责管理。4、考勤记录为逐日登记职工的考勤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考勤报表为月末编写的统计表,其中包括:职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天数等。5、职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6、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
2、录职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7、超过规定上班时间 15 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 15 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8、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1)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2)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3)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两小时的;9、有关考勤管理的规定:1)班前会迟到、早退按一次记,每人次罚款 10 元;当月超过三人次后,每人次罚 20 元;交现金,否则从工资中加倍扣除。2)当月班前会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 6 次,记作旷工一日;3)旷工一日,罚款 50 元,交清罚款后才可上班,并通报全队;4)当月旷工累计 3 日,全年旷工累计 10
3、 日的,全队通报警告一次;5)当月累计旷工 5 日,全年矿工累计 15 日的,予以待岗;6)职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者,经本人申请,办事员核查,队领导研究批准,可嘉奖(100500 元)一次;7)办事员虚报、漏报的,每次扣除其当月绩效奖的 10;当月超过 4次,通报警告一次;8)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与队内通报批评,并罚款 100 元,交现金,否则从工资中加倍扣除。10、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1) 上级指派的中短期培训学习和因本单位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按出勤管理。2) 其它的如成人学历教育学习(包括函授、自学考试的短期的脱产学习等)及经矿领导同意的个人外出培训
4、等,按实际学习天数算出勤。二、请假管理1、队内规定休假包括两大类:福利假和非福利假。福利假包括: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或矿定的停产放假等。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等。2、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3、病假系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班班前会前)申请,且需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4、事假、病假的批准权限为:1)事假、病假 2 日以内,假条经班(组)长同意,报分管副队长签字批准后,交办事员备案;2)事假、病假 3 日以内,假条经分管副队长同意签字,报主管队长批准后,交办事员备案;3)事假、病假超过 3 日的,经主管队长签字批准后,交办
5、事员备案。5、事假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而后方可享假。6、请假、外出、开会、出差等的批准权限,一律隔级上报批准。副职由正职批准、正职由矿分管领导批准。副职请假、外出、开会、出差等离开超过 3 日的需报矿分管领导批准,正职需报矿长批准。7、除矿停产放假、急诊请假外,职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按程序申请,经批准后休假。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者,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8、职工请假后,班(组)长必须安排好班组工作,否则因人员不足而影响工作,每次罚班(组)长 50 元。本队副职、班(组)长、岗位工种(办事员、材料员等)请假由
6、主管队长批准,并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本队副职请假、外出、开会、出差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告主管队长,急办的工作事项要相应的交接。9、请假条由办事员存查,并由办事员负责建立请销假台帐,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未销假者罚款 10 元/次。10、职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必须归岗。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处理。11、 职工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旷工处理。12、 在每周办公会上,办事员讲评考勤、请假、外出、开会、出差等情况。三、休假待遇:1、本条款所涉及的有关标准如下:日工作时间:8 小时; 月保勤工作日:26 日。2、当月病假超过 5 日的,病假条上报矿劳资部门备案,并按照矿有关规定执行。3、当月婚假少于 5 日、出勤 26 日以上的,出勤奖按月出满勤发放,当月婚假超过 5 日的,其出勤奖按超过天数的比例扣除。4、当月发生丧假少于 5 日、出勤 26 日以上的,出勤奖按月出满勤发放,当月丧假超过 5 日的,其出勤奖按超过天数的比例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