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计量管理办法电力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完成公司各项经营计划,更好地把计划、安全、节约用电工作做好,降低吨煤成本,切实完成公司制定的电力成本指标,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力计量管理办法。第二条鑫铜公司电力计量的考核在机电副总、经营副总领导下,由机运部、企业管理部具体负责。第二章第二章 电力计量范围电力计量范围第一条机运部供电组员具体负责全公司电力计量的管理工作(一)负责对全公司用电管理宏观控制(二)负责每月公司用电量分析统计,编制电力报表,统计每月使用电量,每月做出电量消耗情况分析。(三)根据企管部下发的下月生产计划,结合设备组提供的各生产区队的
2、设备使用情况,下达下月各生产区队用电电量计划。第二条电力计量范围:一采队、二采队、掘进一队、掘进二队、开拓队、机一队、机二队、运输队、巷修队电力计量方式:所有电器设备按区域计量,按区队为单位每月考核结算。第三章第三章 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一条机运部及各区队都要建立计量使用台帐,台帐内应包括计量器具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检验时间等技术资料集每月单位的用电情况。第二条各区队安装计量器的地区按照机运部,提供各地点、控制区域进行安装,由电管组主管人员及区队主管计量人员现场计量登记。第三条计量器现场检查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发现损坏、读数不准确等情况时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修理更换。第四条计量器应按周期进
3、行现场检查,计量器显示数据要认真记录,电管组负责人员对数据分析研究,对使用单位进行考核。第五条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损坏器具,一经发现按本考核办法严格处理。第四章第四章 计量考核计量考核第一条机运部电管组负责人员,根据我公司电量结算电耗定额说明的有关规定,在每月 25 日-28 日,核定各区队下月电量考核单价及全公司用电分解。第二条机运部电管组负责人员每月 1 日对各区队计量器抄表计量,汇总造册,设备组将各区队区域设备当月使用情况同时汇报企管部,企管部根据各单位当月产量,设备使用情况及计划用电单耗确定各单位的奖罚。第五章第五章 考核办法考核办法第一条由企管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办法统一进行考核。第二条机运部承包公司总用电量及经营考核规定的电力指标。第三条完成规定的电力指标按节约电费金额 50%提奖(0.6 元/KWh),用电量考核按月考核,按季兑现。第四条实行定额用电的单位超额部分按 50%(0.6 元/KWh)罚款。第五条由企管部、机运部组织有关单位每月进行 1-2 次不定期井上下全面用电检查。第六条每月月底抄表汇总,有关人员不允许徇私情,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 200元/次。第六章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