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检查管理组职责防爆检查管理组职责1、一、三采区防爆检查管理组分别设在机电一队、机运队。每三天对井下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和“两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覆盖率达 100%,对查出的问题,现场安排整改,当时确实无法整改的,必须断开电源,待整改后由防爆检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2、定期对井下“三大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电缆安全保护设施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对入井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签发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4、建立防爆电气设备巡检台帐和验收记录。5、防爆检查管理组每月 24 日前将当月防爆情况以报表的形式上报机电运输部,机电运输部负责对查出失爆的区队进行考核。6、机电运输部在日常检查中查出失爆,除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外,防爆检查组成员负连带责任,分别处以 100500 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