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技术资料质量责任人制度地测技术资料质量责任人制度一、地质测量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按照各专业规程的规定进行,以源头上保证技术资料的准确和可靠性。二、地质测量内业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组长及分管科长严格把关,每完成一项工作必须有本人及审核和科长的签字。三、测量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二人对算,完毕后进行对比,如若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予以更正。四、各专业原始记录均不得涂改,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以便于使用和查找原因。五、各种以帐、报表必须及时填报,由审核及科长签字后存档或报出。六、绘图员必须按实例数据绘制图,完工后由审核把关,科长签字后方可使用。七、在“三书”编制过程中,必须系统收信有关资料,确保“三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八、罚则:1、对于任意涂改技术资料者,一经查处,调离原工作岗位,并由矿追查处理。2、审核把关不严,出现技术事故者给予行政降级处分。3、科领导不履行其职责,导致发生重大技术事故者由矿追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