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现场安全确认制度放炮现场安全确认制度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确认制度。2、班(队)长、打眼工在打炮眼前必须检查巷道支护情况,确认工作现场是否有落炮、瞎炮、残炮。3、爆破工在放炮前必须确认装药、联线、网络测定是否符合规定;瓦检工确认现场瓦斯、煤尘是否符合规定;班(队)长检查设备保护情况,支架是否稳固,确认警戒是否到位。4、放炮后,瓦检工必须确认现场瓦斯、煤尘是否符合规定;班(队)长和爆破工确认是否有落炮、瞎炮、残炮。5、若发现有欠挖、底鼓或留有阻燃彩带,由当班班(队)长和爆破工负责检查确认是否留有瞎炮或残爆。如有瞎炮或残爆,必须在班(队)长的指导下按照规定在当班处理完毕,若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的班队长和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的班队长和爆破工交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