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部防尘科业务保安责任制一通三防部防尘科业务保安责任制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及?“一通三防”法律、法规和煤业公司相关规定,负责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工作,确保矿井综合防尘安全。第二条 负责监督检查煤业公司所属矿井综合防尘、防灭火及爆破工作,抓好综合防尘、防灭火及爆破安全工作,落实矿井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建设制度,为矿井安全生产做好服务。第三条 动态地掌握煤业公司所属矿井综合防尘、防灭火及爆破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部长汇报,制定措施协调解决,并督促落实。第四条 积极参加煤业公司安全大检查及?“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专项治理等方面的工作,针对发现各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第五条 按时将各矿综合防尘、监测监控工作各种报表汇总上报有关领导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第六条 负责推广使用综合防尘、防灭火、监测监控方面的新技术、新设备。第七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