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仪器仪表强检制度.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10505 上传时间:2022-03-09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5.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仪器仪表强检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仪器仪表强检制度仪器仪表强检制度1、所有的井下通防仪表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2、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3、所有通防仪器、仪表按标准定期送上级部门指定机构检定。4、所有通防仪器、仪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鉴定有效期内使用。5、矿用风表必须按规定每半年送上级部门指定机构校检一次,未按时校检或校检不合格的不可投入使用。6、光学瓦斯鉴定器、甲烷检测报警仪以及通防常规仪器仪表(精密气压计、空盒气压计、倾斜压差计、干湿温度计、瓦斯校正仪、毕托管等)必须按规定每年送上级部门指定机构校检一次,未按时校检或校检不合格的不可投入使用。7、仪器仪表鉴定完后,要及时填写送检台帐,填写要真实准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制度 > 矿山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