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腰线管理制度中、腰线管理制度为使我矿掘进巷道标准,施工单位便于标准施工,地测部门又便于中腰线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之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1、各类巷道的开工,通知部门必须以矿总工程师签批的委托书、开工通知书、便函或施工技术措施等形式,提前 2-3 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准备资料按要求放线,停头、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以保证有足够的图纸复核及测算时间。严禁无书面通知书、无措施、无计划安排给线开工。2、标定中、腰线前,测量人员必须对开工措施和设计图纸上的数据、几何关系进行验算、检核、重要工程的设计导线,标定迟设计须经测量负责人审查签字,确保无误方可标定给线。3
2、、主要巷道的中、腰线必须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次要巷道的中、腰线,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可用罗盘仪和半圆仪标定。4、井下标定必须准确,误差不得超过规程规定,标线资料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对现场标定元素进行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迁站,否则必须重标。未按此程序进行标线者,一次罚款 20 元。如标错线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分析处理。标线后 30-40 米时,必须对新标的线进行复测,否则罚组长 20 元,并立即复测。5、标定中线应成组设置,每组中线点不得少于 4 个,点间距不得小于2 米,如遇特术情况(既巷道不够长或顶板破碎不宜打顶板桩)时,点间距可以不大于 2 米,但是放完中线后,必须用油漆沿中线
3、方向在巷道顶板上不间断标注 6-10 米。否则 对参与延中线的人员分责任大小给予罚款 10-20 元。最前一个中线点距迎头 40 米以内,由施工单位自行延线指挥掘进(如在 40 米之内中线有松动或巷道变坡 中腰线不能使用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给予校正或延挂中腰线)。超过 40 米时,施工单位不论中腰线是否可用,都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去延挂中腰线。同时,测量组长也应随时加强联系,掌握中腰线至迎头的情况。随时延挂中腰线。每 40 米打一个腰线桩,否则每超 1 米罚测量组长 10 元,组长不在由副组长负责。6、各施工单位要建立班组长(技术员)延线制度,负责延长中腰线至迎头 40 米以内的中腰线,以便施工,否则造成巷道偏差,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7、巷道中的测点和中腰线点,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严禁敲打或吊挂重物。如对延挂的中腰线点有疑问时,施工单位要及时告知测量人员,否则出现差错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破坏中腰线点的,每发现一次扣进尺 5 米。8、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时,应密切配合、协作打眼、提供方便。测量给好线后应当场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情况,以便掌握施工。9、测量人员对巷道施工情况应经常检查,发现未按线施工,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如遇巷道偏线严重而无法延线和影响工程使用的,可拒绝给线,并立即向有关领导反映,确定处理意见。未经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线或借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