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洗煤厂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加强事故安全管理工作,对选煤厂范围内的人身安全事故、生产事故、机电设备事故,严格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隐患排查,增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如下:1、每月召开一次由厂班子成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分析会。安全活动分析会要准时参加,不准无故不到。2、分析会由厂长主持,重点总结上月安全工作,通报处理上月违章人员,排查下月安全工作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3、对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安排专人限期解决。4、每次会议所需解决的安全问题,由厂安全领导小组进行复查,对限期完不成者按规定处罚 50 元。5、对上级和公司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要作为安全方面的重点隐患予以研究,限期解决,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 50 元。6、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有记录、有分析、有落实、有检查,否则对有关人员罚款 3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