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科员职责与处罚条例通风科科员职责与处罚条例1、在通风科科长的直接领导下,努力搞好“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当好科长的助手。2、负责编制本单位的“一通三防”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一通三防”仪器、仪表、材料计划。3、审核“一通三防”作业规程和措施,未认真审核发现问题者罚款200 元。4、协助科长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5、做好“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分析,资料整理不清楚者罚款 100 元。6、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负责及时绘制和修正通风系统图、防尘管路图、避灾路线图等有关图纸,未及时修正者罚款 300 元。7、编制反风措施和反风演习总结报告。8、编制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9、负责测风旬报和月报的上报,负责粉尘测定的半月报和月报等报表的上报,未及时上报者罚款 200 元。10、负责“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定期送检工作,未及时送检者罚款100 元。11、不断深入现场了解“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未及时发现问题者罚款 200 元,发现问题没有及时上报者罚款 500 元。12、开展技术革新和推广先进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