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1、发现瓦斯超限,立即查看具体探头悬挂位置,立即拨打该工作地点电话,说明情况要求撤人,并上报调度室值班矿长。2、继续监视瓦斯超限变化情况,随时向值班矿长汇报。3、值班矿长安排撤人并向总工程师汇报请示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4、直到瓦斯浓度不再超限,向值班矿长汇报。5、值班矿长安排瓦斯检察人员进行复查,符合规定浓度后安排作业人员继续作业。6、若发现一次不汇报者罚款 200 元,晚汇报 5 分钟者罚款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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