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风司机交接班制度压风司机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必须提前 15 分钟在机房现场进行。二、交班司机必须将当班的运行情况、巡视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下一步应注意的事项等,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清楚。三、工具、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和各种记录必须交待清楚。四、在规定的司机缺勤时,交班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必须得到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五、交接双方应按巡回路线对主要部位进行交接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异状、异响,各包机部位是否清洁。六、交班司机如发现接班司机有醉意或精神不正常现象,应拒绝交班,并向领导汇报请示。七、接班司机接班时认为交班司机未按规定要求交待清楚不要的情况和设备有不能接班的情况时,有权拒绝接班,并向领导汇报。八、接班司机应在交班前全面检查并填好记录和日志。九、如交班司机处理事故时,接班司机不接班,必须由交班司机处理,接班司机可协助处理,若维修世间较长,须经领导许可后才能进行交接班。十、双方同意后,在交接簿上填写交接结果并进行交接签字,未经签字,交班司机不得退岗,接班司机不得进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