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防监区监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通防监区监区长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煤矿一线“一通三防”等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负全责。文件规定了监区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其职责包括:积极配合矿长及相关部门贯彻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确保本矿“一通三防”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并考核监区内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和技术水平提升;严格把关“一通三防”措施设计,参与审查具体安全措施,推广新技术应用,提高工作水平;每日审阅通防报表,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通防设施施工维护与通风系统调整;定期检查通风、防尘、灭火系统,建立火区管理制度,制定预防瓦斯积聚
2、措施,排查隐患及时整改;保证测尘、测风、测瓦斯工作的准确性,管理自救器确保符合规定要求;负责通防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外出期间需明确专人代行职权,并杜绝“三违”现象。此外,文件还明确了对于违章指挥、忽视事故隐患、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包括警告处分、降级直至开除纪律处分。通防监区监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中担任通防监区监区长职位的管理人员。该文件特别针对那些需要承担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责任的专业人士,帮助他们了解自身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与义务。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此文件为监区长提供了指导,以确保他们在日常管理和突发情况下能够正确履行职责,保障煤矿作业的安全性。同时,它也适用于相关监管部门,在监督和评估通防监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