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巷人力推车管理制度平巷人力推车管理制度1、 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 20 米。2、 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严禁低头推车。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员必须及时发出警号。违者罚款 50 元。3、 在前推车跳道时,必须给后方推车人员发出信号,否则一次处罚30 元。4、 严禁放飞车或蹬车,违者每次罚款 200 元。5、 必须分清原煤、矸石、电煤,且翻倒在指定地点,否则扣除相应车数。6、 在上部车场放车前,必须先统一检查一次五环链是否挂好、保险绳是否插好,否则出现跑车事故,罚款 300500 元。7、 未正常使用阻车器、挡车拦和保险绳的,一次罚款 100 元。8、 乱丢矿车插销的,一次处罚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