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统计、分析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事故统计、分析报告、调查处理制度1、矿井安全管理工作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对生产事故以及人身事故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要及时进行追查,分析、统计、处理。2、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发生后,职能部室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由专业矿长、安全矿长负责组织事故地点的队长、班组长、工人、调度室人员、安监部人员进行事故追查,查找事故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者。3、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吸取经验教训,以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人身事故要有事故报告,处理意见,对事故处理结果在大屏幕公布。4、对事故责任者及其相关领导,给予连带式的处罚,重大事故的处理报告上报公司。安监部对事故进行统计,并保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