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人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一、每班发车前,把钩人员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防坠器要保证在断绳时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每天机电科人车检查专职人员对人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影响安全运行的隐患,必须停止运行,只有处理好后,才能恢复使用。二、每班人车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次空车。三、人车严禁与其它车辆组车运行。四、人车运送人员时,必须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的位置上,当发生意外时,必须立即拉动防坠器把手使防坠器发挥作用。五、乘人必须听从人车跟车工指挥。人车运行起动时发送开车信号,必须征得人车跟车工同意。六、乘人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七、人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八、人车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九、人车主要作为人员运送车辆,用作其它用途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措施必须经矿长和总工批准。十、人车运送人员每趟最大载人量为 15 人(含跟车工),每排限坐 3人。十一、人车跟车工在人车运行前,要检查人车内人员乘坐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不得允许发送开车信号。十二、人车运行使用必须同时执行斜坡管理制度,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以及煤矿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