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队(科室)负责人职责区队(科室)负责人职责1、把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组织对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4、定期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及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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