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选型、购置制度设备选型、购置制度1、机电科根据本矿生产的需要和原有设备状况,及时召集机电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研究设备选型、购置计划。2、设备购置计划要写明设备用途、规格、型号、数量及投资数额报请矿长、总工程师或主管矿长批准实施。3、购置设备必须进行选型设计、技术论证、厂家调研,所购置的设备必须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并符合本矿使用条件。严禁购置国家规定的淘汰型高耗、低效设备。4、购置设备必须确定合理的进货日期。既不能提前过长,积压资金,也不能影响生产使用。5、购置设备到货后,供销科及时通知机电科设备组,并牵头组织设备验收工作,清点其数量、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验收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6、新到设备必须具备产品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大型设备必须图纸资料齐全,无缺件、损件,否则设备组拒绝验收,待收集资料等工作完毕后再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