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讲解了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并详细规定了为确保“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原则的具体执行措施。该制度强调钻探队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布置探水钻孔,其负责人需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并依据探水结果填写相应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还明确指出,钻探队负责人与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作业现场进行交接班,禁止在其他地点或通过口头形式交接。同时,采掘工作面施工负责人有权拒绝在未按要求探水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一旦发现水害情况且水害防治中心负责人未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安全,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此外,所有相关单位负责人未在交接单上签字前,不得开展任何作业。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从事井下采掘工作的企业及单位。具体而言,该制度针对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中涉及的钻探队伍、采掘工作面施工团队以及水害防治中心等相关部门。这些单位和个人需要严格执行此制度以确保在探放水过程中遵守安全标准,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矿区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