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职业危害标准,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按照“安全发展”和“科学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本单位的煤矿职业危害工作。2、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并认真抓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3、制订煤矿职业危害工作发展规划,包括远期目标、近期目标。集团公司煤矿职业危害工作的目标是:近期目标:逐年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其年下降幅度不低于 5%,有毒有害场所煤矿职业危害达标率达到 75%以上。到 2011 年,使职业病发病率降至最低限度,全集团公司职业病发病人数比 2005 年下降 20%;职业病危害评价率达到 100%,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率达到 100%,有毒有害场所煤矿职业危害达标率达到 80%。远期目标:不再发生因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职业病,其有毒有害场所煤矿职业危害达标率达到 95%以上。4、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并对计划中的内容逐项加以实施,确保按计划组织兑现。5、建立健全煤矿职业危害工作的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