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讲解了煤矿生产过程中隐患整改的详细验收标准和程序。该制度描述了隐患整改验收人员由矿长、副矿长、技术员、大班长及特别安排的值班人员组成,明确了各岗位职责。针对顶板隐患整改验收支架支护应做到平直无高差,对超出范围的情况需改正并罚款;采空区处理要确保牢固密闭不漏矸,对不合格情况必须重做;冒顶处处理验收时依据冒顶状况检查支护上端是否充填严实,严禁支架前俯后仰,保证背板、木契构件齐全。通风设施构筑物建设质量验收方面强调符合相关标准,未达标则重建并处罚。一般隐患由当班值班人员验收,重大隐患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及时消号并填写报告上报管理部门。制度中指出对于弄虚作假的班组或个人要重罚,并要求重新整改落实。同时,规定检查验收工作应公平公正,严格对照标准从严验收,且所有记录和报告按隐患类别登记归档管理。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各类煤矿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国有煤矿、乡镇煤矿等。无论是大型机械化煤矿还是小型手工煤矿,在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都应当遵循本制度。它为煤矿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煤矿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煤矿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