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讲解了储油库在储存和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该标准首次发布于2007年,此次修订调整了适用范围,新增了码头向油船发油的控制要求、VOCs泄漏控制要求以及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标准详细规定了储油库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的具体控制措施和排放限值,并明确了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的执行时间。同时,标准还引用了多个相关文件和标准,确保了其实施的技术依据和操作规范。标准强调了对现有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变更要求,确保其与新标准的一致性。此外,标准不适用于生产企业内罐区的油气排放管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适用于现有储油库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涉及储油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油气排放管理。该标准特别适用于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油品储油库,涵盖了从汽车罐车、铁路罐车、油船到管道等多种收发油品的方式。标准旨在通过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和监测手段,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环境质量,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储油库运营企业及相关第三方监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