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 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ICS13.040.40 Z 60 GB 209502007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 for bulk gasoline terminals (发布稿) 2007-06-22 发布 2007-08-01 实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09502007 I 目目 次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发油油
2、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 2 5 汽油储存油气排放控制 . 3 6 标准实施 . 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收集系统泄漏浓度检测方法. 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检测方法. 5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储油库油气排放检测报告. 8 GB 209502007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保护环境,保障人 体健康,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国际上针对汽油储、运、销过程中的油气排放采用系统控制的先进方法,同时考虑中国 储油库的实际情况, 参考有关国家的污染物排放法规的相关技术内容, 规定了储油库汽油油气排放限值、 控制技术要
3、求和检测方法。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 4 月 2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7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GB 209502007 1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储油库在储存、收发汽油过程中油气排放限值、控制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储油库汽油油气排放管理, 以及储油库新、 改、 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4、 设计、 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汽油油气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储油库 bulk gasoline terminal 由储油罐组成并通过管道、船只或油罐车等方式收发汽油的场所(含炼油厂)。 3.2 油气 gasoline vapor 储油库储存、装卸汽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气体(非甲烷总
5、烃)。 3.3 油气排放浓度 vapor emission concentration 标准状态下(温度 273K,压力 101.3kPa),排放每 m 3干气中所含非甲烷总烃的质量,单位为 g/m3。 3.4 发油 gasoline loading 从储油库把油品装入油罐车。 3.5 收油 gasoline receiving 向储油库储罐注油。 3.6 底部装油 bottom loading 从油罐汽车的罐底部将油发装入罐内。 GB 209502007 2 3.7 浮顶罐 floating roof tank 顶盖漂浮在油面上的油罐,包括内浮顶罐和外浮顶罐。 3.8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va
6、por recovery processing equipment 通过吸附、吸收、冷凝、膜分离等方法将发油过程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处理的装置。 3.9 油气收集系统泄漏点 vapor collection system leakage point 与发油设施配套的油气收集系统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 如油气回收密封式快速接头、 铁路罐车顶装 密封罩、阀门、法兰等。 3.10 烃类气体探测器 hydrocarbon gas detector 基于光离子化、红外等原理的可快速显示空气中油气浓度的便携式检测仪器。 4 发油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4.1 储油库应采用底部装油方式,装油时产生的油气应进行密闭收集和回收处理。油气回收系统和回 收处理装置应进行技术评估并出具报告,评估工作主要包括:调查分析技术资料;核实应具备的相关认 证文件;检测至少连续 3 个月的运行情况;列出油气回收系统设备清单。完成技术评估的单位应具备相 应的资质,所提供的技术评估报告应经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4.2 排放限值 4.2.1 油气密闭收集系统(以下简称油气收集系统)任何泄漏点排放的油气体积分数浓度不应超过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