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粉尘检测制度煤矿粉尘检测制度1、煤矿各级领导要将防尘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时,测尘工作包括在内。2、测尘管理人员要对全矿粉尘检测工作负责。3、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每月测定 2 次,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 个月测定 1 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 6 个月测定 1 次。4、经常监督、检查测尘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定期分析粉尘浓度升高或降低的原因。如果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应及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6、要加强粉尘浓度数据技术档案管理。7、测尘员严格执行测尘规程、操作熟练、记录详细,粉尘浓度要准确无误。对弄虚作假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8、测尘报表格式应统一,填写正规,及时上报。9、测尘员在测尘的同时应监督井下防尘情况,发现违章作业,测尘员有权先行停止作业,后报主管矿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