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矿某矿“三违三违”处罚及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处罚及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加大反“三违”、反事故的力度,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三违”行为,制定“三违”处罚及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三违三违”界定标准界定标准(一)严重“三违”标准1无规程措施施工、事故隐患未处理冒险作业的;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下井或喝酒后下井、上岗的;3瞒报、谎报事故(人身或非人身事故)的;4严重空顶作业、违章进入采空区的;5爆破拉线距离不够的;6掘进工作面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套打残炮眼的;7违章进入耙装机工作时耙斗运行区间
2、内的;8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的;9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10强行送电、约时停送电的;11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12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13爬输送带、爬车、跳车、蹬钩头、骑刮板输送机的;14上下山行车时行人的;1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马蹬连接、不带电放飞车、多挂车、不使用安全设施的;16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17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18使用刮板输送机或带式输送机运输爆炸材料的;19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20甩掉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的;21无措施进入无风区域的;22放明炮、放糊炮、违章处理拒爆的;23.不执行“一炮三检”、放炮不站岗的;24.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的;25在一个采掘工作面使用 2 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的。26井巷煤尘堆积超过规定的。(二)一般“三违”标准除上述行为外的其他“三违”属于一般性“三违”。(三)被上级领导查处的“三违”行为或其他特殊情况根据矿安全办公会议决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