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讲解了油品运输过程中油气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油品的运输过程。标准首次发布于2007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调整适用范围,增加油船控制要求,并将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更名为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详细规定了控制要求、排放限值、污染物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时间。铁路罐车、现有汽车罐车和新投入使用的油船(150总吨及以上)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新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汽车罐车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现有8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自2024年1月1日后实施。此外,标准还提供了汽车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方法和汽车罐车回收系统配置表。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适用于油品运输行业的各类企业和机构,特别是涉及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油品运输的企业。这些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石油运输公司、物流公司、油罐车制造和维修企业、油船运营公司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该标准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套详细的油气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帮助其提升环保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