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讲解了煤矿安全生产中必须严格遵守的七个关键规定。该文件指出,煤矿企业必须持有齐全有效的证照,禁止无证或证照失效情况下的非法生产活动。它描述了开采作业需在批准区域内进行,遵循正规开采方法,严禁超层越界、巷道式采煤及空顶作业等违规行为。文中强调了通风系统的重要性,确保通风可靠,避免无风、微风和循环风条件下的冒险作业。为了有效控制瓦斯风险,文件要求达到瓦斯抽采标准,落实防突措施,并保证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在瓦斯超限时立即撤离人员,严禁违规操作。对于井下探放水工作,规定明确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程,不得开采防隔水煤柱。文件还提到机电设备和提升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防止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最后,强调了矿领导需下井带班,确保员工经过合格培训并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指挥。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炭开采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特别是煤矿矿长及相关负责人。该规定旨在指导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中强化安全管理,提高矿工的生命安全保障水平。具体而言,适用于拥有地下开采作业的煤矿企业,帮助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开采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性。此外,也适用于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作为监督和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依据,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