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出口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财务、出口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总经理搞好全公司的煤炭出口和经营安全工作。组织实现煤炭出口、货款回收、资金占用及管理费计划和利税等经济指标。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财经纪律、政策及集团公司和本公司有关规定、指示,搞好业务保安,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负责监督检查本公司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情况。3、掌握全公司运销经营安全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和加强管理的措施等,不断提高经济效益。4、负责贯彻经济责任制,搞好资金分口管理,严格审批手续,监督、保证合理使用资金。5、加强对流动资金的管理,负责检查债权、
2、债务的清理工作,组织催收拖欠煤款,加速资金周转。6、参与并监督财务计划的编制及年终财务决算的审定。7、根据订货及港口的实际接船情况,及时制订出口煤炭的年度、月度计划,协调办理变更及补充计划,保证出口煤炭的正常发运。8、负责对各出口矿点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根据各出口矿的质量变化情况协调配车及配装。9、参与港口出口煤炭的安全管理,为煤炭运销总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10、负责有关出口煤炭方面的信息收集及资料整理、统计。11、负责协调出口代理公司、中煤秦皇岛分公司、口岸商检局及大同商检局的关系,保证出口煤炭的正常发运及安全。12、负责出口煤炭货款的回收,并及时掌握装船的国别、数量、价格,随时协调高、低位的比例,以保证全年出口煤炭销售平均价格的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