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配件损坏赔偿制度材料配件损坏赔偿制度为更好的执行公司“节能降耗”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管理制度,在节约工程用料的同时,做好材料配件的维护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因责任事故损坏的材料配件及设备,除追究责任者责任外,按以下标准执行处罚。1、价格在 100 元以下者由责任者承担 100%;2、价格在 100 元500 元之间的,责任者承担 50%,责任班组承担50%;3、价格在 500 元2000 元之间的,责任者承担 15%,责任班组承担45%,队承担 40%;4、价格在 2000 元以上的,责任者承担 30%,责任者班组承担 50%队承担 20%。说明:1、班组承包材料费用为队对矿材料费指标的分解,作为各班正常更换材料配件费用;2、班组应合理控制,使用材料配件,做到有计划、有落实;3、材料费用超过队控制指标,无特殊原因,要做好分析并总结,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好材料使用上的控制。未尽事宜由队根据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