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工作制度讲解了铁鑫煤矿安委会的工作流程和组织架构。该制度明确指出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其委派的常务副主任主持,议程由成员单位提出并报主任审定后确定。安委会全体会议根据实际需求和议题召集全部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甚至可以邀请其他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参与。成员因故缺席时,所在单位需委派其他负责人代替出席。此外,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均由主任或委托的常务副主任签发,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印发。安委会工作制度适用于铁鑫煤矿内部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部门及人员。它为确保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沟通协调提供了规范化的流程指导。具体而言,本制度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层级管理人员以及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明确规定会议召开频率、参会人员要求和文件处理流程,确保了安全生产决策的有效传达和执行,保障了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