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爆破作业管理制度(一)、放炮员由矿统一配备,放炮员必须有爆破合格证和上岗操作证。严格遵守火工品运送和领退制度,保证爆破材料不丢失和沿途安全。(二)、放炮员入井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爆破用具是否齐全,瓦检仪是否完好等。(三)装药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区队现场第一负责人及爆破工必须做好第一次安全检查。(1)检查上一班是否有拒爆(2)检查工作面地质条件、支护形式、巷道断面是否与措施相符。如有改变或拉底、维修等,必须有补充措施。(3)检查施工牌板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必须改正。(4)检查爆破地点附近 20m 范围内是否有矿车、未清理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 1/3以上。(5)检查风筒未
2、端到工作面是否符合措施规定,是否有脱接、对接花接、落地、大破口等现象。工作面风量是否充足。(6)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护是否完好。(7)检查工作面是否有炮棍,严禁用塑料管或金属管作炮棍。(8)煤掘巷道相距离 20m 时,询问待贯通巷道是否停止作业。(9)询问本茬炮应装的炮眼数目,并核对是否符合规程规定。2、装配引药规定(1)装酏引药只能由爆破工亲自完成,其它人员不准代替或帮助。(2)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地点附近或警戒线以外的炸药、雷管箱处进行。(3)装配引药期间周围不得有闲杂人员。(4)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引药。(5)爆破工打开炸药箱取出选题的炸药
3、,装酏引药药卷数量以当时该茬煤的数量为限。(6)用竹、签逐个在药卷平端中必扎孔,孔眼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用长度,不准用电雷管代替竹、签扎孔。(7)爆破工打开雷管箱取出成束的电雷管。(8)将电雷管顺好,挂在非导电体上,一只手握着成束的管体和脚线末端,另一只手将单个电雷管握在手心,拇指、食指、中指捏紧电雷管前端脚线均匀用力抽出。并将抽出的单个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抽单个电雷管时,不准硬拉、硬拽。9、将电雷管全部插入药卷平头端孔内,脚线在插入端绕扣紧锁,剩余脚线缠在药卷另一端,并保持脚线末端扭结短路。10、装配起爆药卷时,严禁插入电雷管后不绕扣紧锁、严禁将电雷管插入药卷聚能穴端、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
4、中部、严禁将电雷管直接绑在药卷上。11、一个起爆药卷只能插入一个电雷管。12、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电雷管脚线或损坏脚线绝缘层。13、起爆药卷装配完后,应清点数目并妥善保存。14、起爆药卷必须单独存放,不得同其他炸药或电雷管混放。15、起爆药卷装配完后,将剩余的炸药、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及时放回各自专用箱内并加锁。3、准备工具、材料1、制作炮泥。炮泥用料必须符合规定,松软合适,不得掺入煤岩粉。2、班组长下达装药命令。3、班组长将炮棍、炮泥、水炮泥移到工作面。4、爆破工将所需的起爆药卷和炸药连同专用箱一起搬运到工作面,但每次只准从箱内取出 1 包起爆药卷和 1
5、 包炸药。4、施工区队现场第一责任人及爆破工做好第二次安全检查1、复查第一次安全检查中安全隐患处理情况。2、检查瓦斯探头、设备、工具、管线是否掩护好或按规定距离撤出工作面。3、检查炮泥、水炮泥质量、数量。4、爆破工用炮棍逐个检查各炮眼的角度、深度、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规定。5、炮眼深度小于 0.6m 的浅孔爆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6、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和水。7、检查班组长、安全员是否按“爆破三人负责制”规定到工作面,并要求出示各自的交换牌。8、检查装药地点 20m 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并按规定填写“一炮三检”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和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瓦斯浓度达到 1
6、.5%时,施工区队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5、爆破工敷设爆破母线1、从工作面向后敷设爆破母线。2、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或相互交叉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 0.3m 以上的距离。3、爆破母线接头和破损处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严禁明接头,两根母线的接头必须错开一定的距离。4、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准使用固定母线。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6、爆破前,爆破母线两端都必须扭结短路并悬空。6、施工区队班组长设置警戒1、要求班组长负责指派专人,按作业规程规定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以及相距 20m 以内的贯通或邻近巷道内设置警戒,必须严格坚持“去二回一”制度,爆破工不准担任警戒员。2、最短警戒距离:掘进工作面:煤巷: 直巷 80m ; 拐弯巷道不小 50m 且拐弯后不小于 10m。岩巷: 直巷 100m ; 拐弯巷道不小 80m 且拐弯后不小于 10m。3各警戒地点都必须做到人、绳、牌“三保险”。4凡需设置二处及二处以上警戒时,必须设置专职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