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讲解了煤矿企业中关于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等四个方面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该文件详细阐述了矿井成立的“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的构成,包括组长为矿长,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及多位分管不同领域的副矿长担任,并明确了下设办公室及其职能。文件强调矿长每季度初召开专业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季度的工作并解决重大问题;总工程师每月主持分析排查和布置日常工作。此外,还具体划分了各层级领导在“一通三防”中的职责,如矿长是第一责任者,负责总体协调与资源保障;总工程师承担技术指导和措施编制任务;分管生产、安全、机电的副矿长分别对生产过程中的规定执行、隐患处理、电气设备防爆等方面负责;分管经营的副总
2、经理确保资金器材供应;安监科长监督安全技措工程完成情况;通防副总协助总工程师进行技术业务管理;通防科负责专业安全技术业务管理和事故预防;通修队具体实施通防工作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机电部门则专注于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炭开采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具有复杂地质条件或存在较高风险的矿井。它不仅为管理层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也为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供了框架。通过建立健全的责任制,能够有效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因管理疏忽导致的安全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健康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社会形象。这一制度对于推动整个煤炭行业向更加规范、科学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