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讲解了通风科、矿调度室和安监科在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通风科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包括通风系统的管理、瓦斯抽放、防灭火和综合防尘等,确保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并对其他部门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考核。矿调度室负责及时传达上级关于“一通三防”的指示和指令,安排处理“一通三防”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并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安监科则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察工作,参与制定和审查相关安全措施,督促各单位排查事故隐患,建立追查记录台帐,并组织事故演习和追查。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各个相关部门,特别是通风科、矿调度室和安监科。该文件为这些部门提供了明确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煤矿企业在“一通三防”方面的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确保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