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科技术培训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科技术培训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第 1 条 在安监科副科长的领导下,对安全技术、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第 2 条 严格会审、审批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作业规程复查工作,从技术角度把好安全关。第 3 条 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检查施工队组作业规程的贯彻情况,监督检查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第 4 条 参加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检查等活动。第 5 条 负责全矿全员安全培训、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第 6 条 参加安全例会,监督检查会议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第 7 条 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日常工作。第 8 条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工作。第 9 条 参加矿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第 10 条 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