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副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讲解了安全副矿长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文件强调了安全副矿长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需全面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确保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得到贯彻执行。文件指出安全副矿长应认真贯彻各种水害管理制度及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采煤作业规程和掘进作业规程中的水害防治规定与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副矿长需要经常深入井下检查并督促安全工作,处理水害隐患,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以确保水害隐患为零。此外,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水害问题,组织职工学习水害安全知识以及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增强职工的水害安全意识,
2、同时要督促各班组开好班务会。安全副矿长还需深入作业地点检查安全情况和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水害隐患、工人不安全行为和设备不安全状态,及时处理及排除这些隐患。定期组织全矿水害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水害隐患的整改,检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落实要及时有效,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也要迅速处理,并做好记录作为年底考核依据。文件还提到要狠抓水害防治中的“三违”现象,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干部职工严肃处理,严重者可开除出矿,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安全副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的矿山企业,特别是具有地下开采作业的煤矿。它为安全副矿长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南,帮助其更好地履行在水害防治方面的职责。这份责任制不仅适用于管理层,也间接影响到每一位参与煤矿生产的员工,从一线工人到各级管理人员都应了解并遵循相关规定,以保障整个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同时,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说,该责任制也是监督和评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