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吊装安全规程1 危险品吊装作业包括上述物品的装卸,在储存场所内用护理设备所的短距离水平或垂直搬移(包括分散、集中、整体搬移) 。2 起重人员应由技术熟练、无禁忌症的人员组成,徒工不得从事该项作业。3 起吊前应首先确认危险品的性质和种类。4 起重设备、吊索、吊具的选择必须与保证危险品的安全吊相适应,并由专人负责逐项进行安全确认。5 起吊应事先明确固定指挥人员。6 有关部门必须到现场监护,并采取意外事故的紧急防范、抢险措施。7 捆绑挂钩确认安全后, 应起吊 0.5m 左右试验起升机构制动器的可靠性和吊运的平稳性,起吊试验时指挥和其它人员应离开危险区。8 吊运过程中,起升、行进速度应缓慢、匀速,禁止大幅度摆动,被吊物体的各方端应距四周设备或物体 0.5m 以上。9 停放时应轻、缓、平稳。10 起吊易燃性、爆炸性物品应具有防静电的保护措施(包括人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