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煤气安全操作规程第 1 条 管道送煤气之前必须制定停送煤气危险作业指示图表,其内容包括;作业时间、地点、准备工作、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及指挥机构并附有草图,报经煤气防护站审批后执行,执行过程中,防护站要派人现场监护指导。第 2 条 参加作业人员要经过安全教育、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不得擅自行动。第 3 条 抽堵盲板区域及末端放散处下风侧 40 米内禁止火源,严禁火车、汽车及载有灼热物的车辆通过,严禁行人误入。第 4 条 凡属混合煤气、焦炉煤气或天然气管道停送气时,都必须通蒸气(氮气)处理,并做到停气时认真在放散处做含氧量分析和一氧化碳含量分析(合格) ,送氧时在放散处取样(要求取三次样)做爆发试验(合格) 。第 5 条 现场要有防火措施和其它急救措施,必要时请消防队及医务人员到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