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第一条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第二条 研究和决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第三条 定期召开全委会,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第四条 组织对安措项目进行论证,审查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提出指导意见。第五条 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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