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严防丢失、被盗、被抢和中毒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44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有关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的要求,特立此剧毒化学品“五双”安全保卫制度。1. 实行双人保管制度收货时坚决做到双人在场,互相监督。每月盘点库存物资一次,发现差错及时追查弄清。2. 实行双人领用制度发货时坚决做到双人在场,做到按提货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发货,不弄虚作假。3. 实行双把锁制度由双人保管剧毒化学品仓库钥匙,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者误售、误用;如发现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者销售、误用时,必须立即追查和上报有关人员,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4. 实行双本帐制度由双人做好剧毒化学品的进销记帐工作,并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各人做各人的帐,并由两人每日核对帐务,做到帐货相符。5. 双人验收制度剧毒危险品进库时,双人到场验收,核对送货单数量,签具回单,核对无误入库,双人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