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作业证制度一、 发放范围1.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 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内部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2. 安全作业证发给经教育、 培训、 考试合格, 有一定的岗位生产理论知识,具有安全操作技能,能独立从事生产活动的职工。3. 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二、 考核内容和办法1. 所有化工作业人员和辅助岗位操作人员由安全部门、 技术部门负责考核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等。2. 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
2、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3. 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并填写成绩。经车间负责人签字,报企业安全部门审核签发。三、 使用管理1. 安全作业证是证明职工上岗操作是否有独立操作能力的证件, 所以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操作活动的人必须随身携带,持证上岗。2. 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由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惩情况,职工在调动工种、岗位时,应及时将调动和考核情况记入安全作业证,并报安全部门备案。3. 安全、技术部门应不定期地对安全作业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4. 持安全作业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上,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将收回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