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用电管理制度(一) 、油库的一切电气(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和养护,各电器设备必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二) 、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油罐区,桶装储存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的上空,通过上述区域的线路,要采用地下电缆。(三) 、在电气设备、输电线路附近施工作业,应经电工检查并报领导同意。(四) 、未经领导批准,各部位不得随便拉接临时线路,临时线路使用完毕,及时拆除。(五) 、各部位的电气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和石油库电气安全规程 ,确保用电安全。(六) 、操作高压变配电设备,必须有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七) 、严禁带电进行装修,各线路、电气设备停电维修时,必须在配电板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八) 、新安装的电气(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使用。(九) 、未经批准,任何场所严禁使用电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