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1. 装氨槽车要有该车的相关部门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 否则不予充装。2. 空卸车内应保持 0.05Mpa 的余压,新槽车要经置换抽真空后方可充氨。3. 充装前应检查槽车装卸软管是否合格。4. 充装完毕应放掉管内气体,才能拆卸快接头。5. 充装时应有槽车押运员在场, 充装人员应知道槽车紧急切断伐在车后的事故手柄位置。6. 充装现场应配备防毒面具、消防器材,槽车周围不得有明火作业。7. 充装过程中槽车内的液氨或气氨不得向大气排放。8. 充装时要注意液位、高度,保证不超过 85的容积,其重量充装系数为 0.53 /L。9. 充装时应注意风向,每次充装,充装责任人应有详细记录。10. 以上各条望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