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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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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加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预防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 故,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自 2005 年 5 月 10 日至 9 月 30 日在全国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 、 道 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剧毒、 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为重点, 依法管理, 集中整治, 综合治理, 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

2、解决道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 少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进一步完善危 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 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完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的应急 救援机制,为建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机制奠定良好基础。 三、任务和措施 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 各有关部门在 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阶段、分重点地组织 开展整治工作。 (一)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交通部负责,安全监管总局、工商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

3、ttps:/ 总局配合) 从 5 月 10 日至 6 月 30 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 化学品的企业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 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 求的运输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要依法吊销其危险化 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 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要进一步强化运输 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加强对挂靠经营行为的管理,要求运输企业对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状况进行逐车检查,重点检查轮胎磨损、制动系 统有效性、罐体安装牢固性等情况。对新申请设立的道路运输企

4、业, 要严格按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二)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安部负责,交通部、质检总局、 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配合) 5 月 10 日至 9 月 30 日,公安、交通、安全监管、质检等部门要组织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检验。 对达不到运输危险化学 品安全要求的车辆,交通部门要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 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公安部门要责令其恢复原 状或拆除罐体;对于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公安 部门要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者联系质检部门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 并变更行驶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强制报废,由公安部门监 督

5、销毁。 交通部门要监督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剧毒、 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13392)的规定安装或喷涂 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配备通讯工具,责令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携 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 。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联合责令运输 企业为车辆配备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 有条件的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 “GPS”卫星定位系统。在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安装告示牌(式样见附件 1) ,在告示牌上标明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 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后部喷涂“毒”、“爆”文 字(式样见附件 2) ;在车辆或罐体的

6、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 车辆或罐体的轮廓(式样见附件 3) 。 公安部门在受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把关,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罐车 的核定载质量和车身上安装喷涂的警示标志、文字等进行严格检查, 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质检部门对定点企业生产的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加强监督检 查, 要求在罐体上标明容积, 对于“大罐小标”的, 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盛装易燃、 易爆介质的罐车推广采用通过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鉴定的“HAN”阻隔防爆技术。 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罐式运输车辆产品公告管理。对车辆生产企业 及产品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中的罐式车辆产品进行集中清理, 对于罐式车标注的载质量、 容积和外形尺寸按介质实际密度进行核定, 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一律从 公告 中撤销; 在 公告 产品审核环节, 除上述要求外,对于罐式车辆的罐体,需要出具与罐体相符合的制造 资质证明,并附罐体检测报告。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三)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队伍(交通部负责,公安部、安 全监管总局配合) 5 月 10 日至 6 月 30 日,交通部门要组织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 员集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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