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卸区进入车辆管理暂行办法针对罐区大量购进原料,进出厂区车辆增加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进入车辆和人员有序进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执和安全事故,特制定此办法:1、门岗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物质出入管理制度等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做好门岗区域范围内的治安及安全管理工作。2、值班人员要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周到,不准刁难客户、收受客户馈赠礼物,对收受客户礼物者,一经查实,公司将对值班人员进行开除处分。3、值班人员负责做好运输原料车辆停放顺序安排工作,进入装卸区的车辆先到门岗登记,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进入装卸区卸料,严格控制进入车辆不能超过六辆。未登记车辆不予进入装卸区卸料。4、进入装卸区车辆必须
2、到门岗登记车辆的运输经营许可证、充装证、押运员证,值班人员要对进入车辆的安全措施,如接地线、防火罩等要进行安全检查,证件不全及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进入。5、值班人员要告知进入装卸区的司机及卸货人员严禁烟火、手机必须关机,否则将给予每次 500 元的罚款。6、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若遇到处理不了的问题, 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等待领导决定,不准与客户发生冲突。7、对没有防火罩、工作服的司机及卸货人员,在收取押金后可以借用,使用完毕后归还门岗值班人员,退还押金,损坏按原价赔偿。8、卸完原料的车辆出门时必须把出门证交予门岗值班人员,方可出门。9、销售公司负责向客户解释装卸车程序。安全环保部200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