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分工段安全制度1、高空作业未使用安全带和安全防护装置,无监护人,严禁高空作业。2、检修易燃、易爆设备、管道及压力容器时,未办理动火证或未化验确认置换合格,严禁进行检修或动火作业,防火区严禁吸烟。3、机器、设备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完好,严禁使用。4、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进入生产检修现场或上岗操作。5、女工留披肩发、辫子过肩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6、严禁酒后上岗、班中饮酒,工作时间会客。7、严禁人员进入氮气、氧气增浓区域。如要进入氮气增浓区域,需先通风置换,经检验分析确认正常以后才能允许进入。并要在安全人员监督下进行。8、在处理低温液化气体时,必须穿着必要的保护服,戴手套,裤脚不得塞进靴子内,以防止液体触及皮肤。9、人员在进入氧气容器或管道之前,必须用无油空气吹除,并经取样分析确认含量正常才能进入10、 严禁在蒸汽排放口停留。避免高温烫伤。11、在处理浓硫酸、NaOH、盐酸时,必须穿着必要的保护服,戴手套,以防止腐蚀皮肤。